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厉行法治中的为民情怀

时间:2020-09-04

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。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、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后,5月至7月,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“一决定一法”的执法检查,对31个省区市法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性检验、系统性评估。8月,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“一决定一法”执法检查报告,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列席会议的代表对“一决定一法”实施情况普遍给予肯定。

面对新冠肺炎疫情,全国人大常委会勇于担当作出决定,扎实开展执法检查,按照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,一环扣着一环,一步接着一步,在法治轨道上一体推进公共卫生立法及监督工作,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。这一系列举措,生动诠释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鲜明体现出立法机关在表达、平衡、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,深刻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治理功效。

既雷厉风行推进法律实施,又以人为本温情服务,是执法检查的突出特点,也是现代法治的内在要求。在党中央决策部署下,全国人大常委会聚焦社会反映强烈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并监督实施,国务院及相关部门以雷霆万钧之势迅速开展一系列执法专项行动,司法机关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,各省区市创造性开展公共卫生立法和执法检查,展现了国家机关之间监督与支持完美融合的权力运行特点,凝聚成推进野生动物保护落地落实的强大工作合力,彰显出“上下一盘棋、全民齐抗疫”的法治力量。同时,厉行法治之中秉持以人为本的仁爱之心,问需于民、问效于民,坚持实事求是,不搞一刀切,及时公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,明确可用于食用等商业性利用的33个人工繁育品种,积极开展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全面摸底排查,采取多种措施帮助贫困养殖户不减收不返贫,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多法治温暖。执法检查报告充分肯定了法律实施取得的明显成效,直言不讳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,并提出了很有针对性的六个方面意见和建议,在审议中得到了与会人员的共鸣。许多委员表示,这次执法检查力度空前,浓浓为民情怀扑面而来,充分说明了本届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以法律武器、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的高度自觉。

既以大多人利益为根本,又保护少数人的正当利益,是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。治理过程往往伴随着错综交织的利益关系,面对野生动物养殖户的现实利益、偏远落后地区群众的生活权益以及满足口腹之欲食客的眼前利益,涉及动物的驯化利用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这一时代课题,确实给现代治理带来了挑战。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,在恪守最大多数人根本利益的前提下,运用法治方式保护少数人合法利益,始终是权衡利弊作出立法决策、推进法律实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。民生利益无小事,妥善回应野生动物养殖户的合理诉求,积极为利益受损的养殖户争取合法权益,做细做实千家万户的合理补偿、存栏处置与转产转型,贯穿于执法检查全过程,并列入执法检查报告首要关注的突出问题。执法检查中,检查组成员深入基层一线,直面现实问题,关心未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养殖场户的所忧所盼,积极帮促解决“卖不得、杀不得、养不起”的实际困难。不少与会人员在审议中献计献策,建议对财力困难、养殖户比较集中地方,考虑由财政安排专门资金予以支持,并尽快完善非食用性利用特别是药用的人工养殖相关政策,千方百计帮助养殖户产业转型。

既充分吸纳民意,又遵循科学规律,是现代法治的必由之路。现代科学已经证明,源于野生动物的致病风险是客观存在的,食用野生动物不是“个人自由”,而是可能威胁人们生命健康安全的“公共事件”。宪法第九条明确规定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,肯定了野生动物的生态价值。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一环,与人类是命运共同体。在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时,有的与会人员提出了担忧,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,有些人开始对禁食野生动物与疫情关系上产生思想松懈。我们必须认识到,越是疫情取得重大胜利之时,越要坚守底线、慎终如始、一以贯之,禁食野生动物不允许出现反弹。立法者须以“自然科学家”的求知精神,在法律制定中探究事物本原、反映客观规律,让人们“知其所以然”,提升立法的科学性与公信力。更须做好法律宣传阐释,再多再好的法律,只有转化为人们的内心认可与行动自觉,才能真正为全社会所遵守,汇聚推进移风易俗的法治力量。

法治是补齐公共卫生短板、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的最好方式。无论是作出决定,还是开展执法检查,最终还是要形成立得住、行得通、真管用的野生动物保护立法。着眼执法检查和审议中反映集中的焦点难点问题,如野生动物禁食和保护范围的确定、疫源疫病监测预警机制的完善、生态平衡和损害补偿制度的健全、多元执法体制机制的理顺等,进一步进行调查研究,充分听取社会各方意见,把握社会民意最大公约数,把握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,增强野生动物保护立法的民主性、科学性,筑牢公共卫生安全法治防线,建设人与野生动物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。(庄泽林)

编 辑: 刘冬
编 校: 侯朝宣 徐航
责任编辑: 余晨

转载自:全国人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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